关于征集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理事会、团体会员单位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已完成全部成立报备手续,正式开始了促进会的各项协作和服务活动。促进会为了更好推进深圳市数字农业领域的科技、产业和企业发展,经第一届理事长会研究决定,根据社会团体管理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向深圳市内外数字农业创新和服务的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团体会员征集。请具有加入促进会意向的企事业单位于2025年2月25日前通过申请书或微信信息等方式向秘书处提出入会申请,并网上填报申报表格,以备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审核,最后经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感谢各单位对协会的大力支持!
附件:1、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入会申请表
2、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入会须知
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开文丽,电话:13691618221)
附件1:
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入会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注册资金 | ||||||
资产总额 | 职工人数 | 网址 | ||||||
注册地址 | ||||||||
电子邮箱 | ||||||||
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联系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申请会员种类(勾选) | £副会长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 |||||||
经营范围 | ||||||||
经营情况及行业地位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协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附企业简介和logo电子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附件2:
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入会须知
一、促进会简介
深圳市数字农业促进会,是深圳市乡村振兴与协作交流局领导下的数字农业促进民办非盈利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包括深圳市内外从事数字农业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机构及农业产业链相关企业,主要致力于数字农业技术创新、软硬件产品开发及示范推广服务,为会员企业和市内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搭建高效交流和协作平台,着力促进会员单位合作推动深圳市、大湾区及国内外会员单位协同开展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发展及产业化应用,服务深圳市及大湾区的智慧农业行业与对口帮扶协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我国乡村振兴事业和会员企业互利共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业务范围
(一)推动数字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组织会员参与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工程建设;
(二)收集汇总优势企业信息,建立数字农业企业名录,推动数字农业产业体系集成,向省市及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产业政策建议,打造深圳智慧农业企业生态和先行示范基地;
(三)打造政策项目对接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供求信息撮合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推荐服务;
(四)组织开展数字农业领域标准建设与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标准化建设;
(五)组织会员开展和参加国际、国内数字农业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展会论坛等活动,组织会员开展数字农业培训教育与游学观摩活动;
(六)建立会员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书,按系统提示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
(二)资质审核:协会秘书处对入会申请进行资料和资质条件审核,确认符合入会条件后,报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三)批准:促进会的会长办公会对入会企业的申请和资质进行审议,决定批准入会。
(四)缴纳会费:新会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
(五)领取会员证:完成上述步骤后,秘书处向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发放会员证,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四、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500元/年)
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从事或关注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农业信息化等相关领域;
(四)具备农业、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知识或经验;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使用促进会的资源平台,获取技术、市场等信息,优先获取行业动态、政策解读及市场分析报告;
(三)免费或优惠参加促进会举办的会议、培训及展览;
(四)享受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2.会员单位(2000 元/年)
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有一定企业规模;
(四)深圳市范围内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全产业链产业发展提供数字技术、智能装备、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的企业及从事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研究及推广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优先;
(五)经理事会讨论可吸纳国内优秀数字农业企事业单位并控制在一定数量范围。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展览展会、招商引资、产销对接等各种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政府政策咨询、服务及深圳市数字农业相关项目申报等各类项目申报指导和行业信息服务;
(四)有要求协会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的权利。
2. 理事单位(5000 元/年)
申请成为本会的理事,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圳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从事及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并在行业领域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
(二)在数字化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融合中有样板案例示范;
(三)能为深圳市数字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相关支持;
(四)自行申报,并获得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
理事享受以下权利:
(一)享有会员的全部权益;
(二)优先参加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及各级政府部门的
交流与会议;
(三)优先参与数字农业领域的标准制定;
(四)在本会牵头主办的各类展览、展销活动中具有优先选择展位权和展位费减免的优惠权;
(五)在本会牵头主办的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活动中享有优先推介与优先宣传的权利;
(六)优先为理事单位提供各类咨询、指导服务。